苏州企业在准备**企业申报材料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账务进行清晰的整理,其中研发费用更是企业财务需要反映的重中之重。许多苏州企业在准备这方面的申报材料时,不知道如何划分企业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那么这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智为铭略小编结合政策要求给大家解答。
一、归集用途不同
**企业认定时,归集研发费的目的在于计算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这是申请时的一项*条件;
而加计扣除政策中,归集研发费是为了按其发生额的7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加计扣除。
二、 归集要求不同
**企业的研发费需在认定或汇缴备案时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表》等相关资料;
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需留存资料备查,填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料。
三、归集口径不同
两者虽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八大项费用的具体归集口径不同。
总体来说,高新认定研发费的口径大于加计扣除中研发费的口径。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