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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高企申报高峰期,苏州各大企业申报的**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材料也已陆续递交。对于企业而言,选择先申报培育入库再申报**企业而不是等满足高企申报条件再申报高新企业的做法简直是明智之举。当然,已经入库的企业也要规范经营,不可“越线”,否则较有可能被取消资格,提前出库。今天,智为铭略小编就和大家聊聊**企业培育出库相关内容。
一、出库企业范围
1、2019年度通过**企业认定的企业;
2、2017年度入库至今尚未通过**企业认定的企业;
3、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
二、取消企业培育资格的情况
对入库企业(包括2019年度通过**企业认定的企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会被取消**企业培育资格:
1、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
2、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培育期间发生严重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企业。
三、苏州**企业培育出库申报时间
各市、区科技部门对拟出库或取消培育资格的入库企业,要认真填报“省**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汇总表”,于2月10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上报苏州市。